一审法院:两个子女全部判归男方抚养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抚养权归属问题,而根据办案经验来看,两个子女已与男方家人共同生活一年多,从事实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法院可能据此将两个子女判归男方抚养。基于以上分析,家理律师决定从男方及其家人恶意带离子女并长期阻碍探望方面着手,基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主张抚养权应该判归女方。
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均主张对方没有尽到主要抚养义务。我方大量举证,证明女方尽到主要抚养义务,而男方不仅在两个子女出生后没有陪伴照顾过子女、无能力照顾子女,且存在为争夺抚养权而偷偷将子女带离并藏匿、长期阻碍探望的恶劣行为。而男方未提交任何相关证据。尽管如此,一审法院仍以两个子女“已适应现有的生活环境”,且女方“还有一名子女需其亲自抚养”,男方母亲将两个子女擅自带离系“事出有因”等理由,将两个子女判归男方抚养。
二审法院:改判并发出《家庭教育令》
女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从上诉到二审开庭的一年间,男方将女方微信拉黑,仍不告知两个子女的具体位置,也从不配合探望,导致女方两年多没有见过子女。二审法官派出中院社工对双方进行调解,并协调女方探望子女事宜,均无果。直到开庭当天,男方在庭审中仍对于探望一事固执己见,声称子女在14岁前一定不能离开河北老家,女方如果想看子女,可以到河北去看。庭审后,在社工的努力协调下,女方用男方手机与儿子视频,儿子已然不认识自己的妈妈。
庭后,家理律师提交代理意见,回顾了男方从恶意带离子女至今的言行,强调男方的行为对子女的成长、女方正当权益的侵害极深,应将子女判归女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