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争孩子,王彦彬律师助女方成功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2021.04.21

近日,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彦彬、赵文博(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结案,帮助我方陈女士摆脱不幸婚姻成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陈女士为感谢两位律师的全力帮助,特送来了“ 护法律公正 树律师风格 ”的锦旗以表感谢。

 

 

陈女士与杨先生于2008年相识相恋,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3年育有一女杨小妹。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性格差异大,婚后争吵频繁。二人自2016年7月起分居后,感情越发淡漠,陈女士不愿再忍受不幸福的婚姻生活,几经思虑决定离婚,但是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为了能顺利离婚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陈女士委托家理律师事务所处理自己的离婚事宜。

 

王律师接受陈女士的委托后,在陈女士的协助下,收集了大量有利我方的证据,包括陈女士为诞育杨小妹历经三次妊娠,身体受损伤的证据;二人分居后陈女士带孩子的照片视频;男方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异性的录音、照片、聊天记录;以及杨小妹日常生活、学习教育、生病住院等各项花销证明。

 

法庭之上,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均希望获得孩子抚养权。王律师主张杨小妹由我方陈女士抚养,并据理力争指出:首先,陈女士工作收入稳定,且为诞育女儿先后三次妊娠,身体受损。其次,双方分居后,杨小妹的日常起居、教育等开销均为陈女士负担。再次,陈女士父母长期在北京居住生活,且身体健康,分居期间与陈女士和孩子共同居住悉心帮助照看孩子。考虑到杨小妹是女孩,由母亲来照顾更为方便,也更有利于杨小妹的成长。最后我方结合证据指出杨先生婚内曾有出轨异性的行为,分居后也并未支付过杨小妹的生活开销,不适合抚养杨小妹。

 

由于我方前期证据准备十分充分,法院最终认可了我方观点,判决杨先生与陈女士离婚,婚生女杨小妹由陈女士直接抚养,杨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至杨小妹18周岁止。

 

生活中,子女抚养权”一直是离婚纠纷案件的焦点。就本案而言,人民法院的审判、家理律师的多日努力,虽无法挽救一场婚姻,却保护了孩子不因父母离异而承受更大的伤害。家理律师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希望双方多考虑孩子的权益,少一些矛盾多一些谅解。最终在本案判决双方离婚后,男方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并主动按期支付了抚养费。男方父母与杨小妹之间的祖孙感情也并未因二人婚姻的结束而被割裂,陈女士告诉家理律师她每周都会带着孩子去拜访爷爷奶奶,祖孙感情依旧很好。

 

案件结束终有期,亲情弥合在几时?面对争夺子女抚养权的复杂问题,建议尽量委托律师处理,让律师用最专业的法律知识指导当事人合法合理争取抚养权,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大化的同时,尽量降低婚姻破碎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