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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理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对于国内及涉外婚姻家事案件有着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家理律师擅于综合利用法律、心理、财经等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离婚·婚姻

1、诉讼业务

包含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子女抚养、离婚调解、离婚后财产纠纷、申请婚姻无效/撤销婚姻、涉外离婚共九项业务。

2、非诉业务

包含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谈判、婚姻私人法律顾问共五项业务。

(二)继承·析产

1、继承业务

包含遗产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遗嘱规划、遗嘱公证、遗嘱有效性认定、涉外继承共九项业务。

2、析产业务

包含析产继承、分家协议、拆迁分家析产、共有物分割共四项业务。

(三)其他业务

包含同居纠纷、夫妻扶养纠纷、赡养纠纷、意定监护协议、粤港澳婚姻家事法律服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庭前辅导共七项业务。


业务详情介绍

离婚 · 婚姻

(一)诉讼业务

1、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或者对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能有效地解决纠纷。

离婚诉讼案件是家理律所的主要业务之一,家理律师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能够及时把握和解、调解的有利时机,在对方消失或拒绝出庭、有家暴倾向、有外遇等情况下,帮助当事人尽快终结离婚诉讼程序,开启全新的生活。

2、财产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焦点往往集中于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包括存款、房产、汽车、股票、股权、基金、公司分红、理财产品、保险、债权、库存、知识产权、合伙企业财产等多种形式。

家理律师从亲自办理的数千件案例中,总结出法院在财产分割上的裁判原则,准确把握案件的发展方向,指导当事人充分挖掘自己在财产分割上的优势条件,从而实现财产收益最大化的诉求。

3、房产分割

房产往往是家庭价值最大的财产,因此常常成为当事人双方财产争夺的焦点。从家理历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离婚诉讼中大部分案件都涉及房产分割问题。

家理有多位擅长房产分割案件的律师,在商品房、经适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拆迁安置房分割上均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针对当事人购房时间、购房方式、房产登记、贷款情况等,制定有针对性的诉讼策略。家理律师从大量涉及房产分割的亲办案例中,总结出法院在房产分割上的裁判思路,能够指导当事人充分挖掘自己在房产分割上的优势条件,帮助当事人获得房屋所有权或者较高房屋折价款。

4、股权分割

从家理历年的统计数据来看,离婚诉讼中涉及公司股权分割的案件也占有较大比例。与其他财产分割相比,股权分割往往具有价值大、结构复杂的特点,常常涉及《公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成为当前离婚案件中的难点。

家理律师不仅有着深厚的婚姻家事法律专业知识,对于商法、经济法亦有很深的造诣,很多律师具有资本市场服务的经验,知识结构横跨法律、财经两大领域。家理律师具有丰富的股权分割实战经验,能够根据当事人对股权分割的诉求,为当事人制定合法、科学的股权处置方案,化解关乎个人财富与企业命运的股权纠纷。

5、子女抚养

离婚之争,对有未成年子女的当事人来说,可能最放心不下的是子女,最无法面对的也是子女,双方往往会在未成年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抚养方式、抚养费用、探望权等问题上存在争议。

家理律师有着丰富的涉子女抚养离婚案件的办理经验,能够为当事人制定最符合子女利益的抚养教育方案,在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双方、子女进行心理疏导,将离婚对子女的影响降至最低。

6、离婚调解

在离婚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的法律程序,适用于各个诉讼阶段,是处理婚姻纠纷的重要方式。

家理律师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能够根据案件的特点及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制定调解策略,把握调解时机,运用调解技巧,影响对方当事人和律师,以及承办法官,从而减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降低诉讼对抗,提高诉讼效率,为当事人实现双赢。

7、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一)双方离婚时对财产分割问题未进行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产生分歧而引发诉讼;(二)双方离婚时对财产进行约定后,一方或双方拒绝依约履行,或对离婚协议反悔而引发诉讼;(三)离婚时一方隐匿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债务,另一方当时不知情,离婚后知悉而提起诉讼;(四)离婚时当事人因疏忽遗漏部分财产未予分割,或离婚时不具备分割条件后来具备而引发诉讼。

家理律师有丰富的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经验,能够指导和协助当事人搜集证据,确立自己在财产纠纷中的优势地位,从而顺利解决离婚时遗留的财产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

8、申请婚姻无效/撤销婚姻

民法典规定,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情形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婚前一方隐瞒重大疾病或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当事人若存在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可以向家理咨询申请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的流程和法律后果,也可以委托家理律师帮忙处理。

9、涉外离婚

涉外诉讼案件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案件,涉外因素通常指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国籍、长期定居在国外、在国外登记结婚等。常见的涉外案件包括:涉外离婚纠纷、涉外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外继承纠纷、涉外抚养纠纷等。

家理律师具有丰富的涉外案件代理经验,能够帮助当事人减少国内外来回奔波,快速解决跨国家事纠纷。得益于律师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多元化背景和对本地文化的深入了解,家理对纠纷中存在的法律、语言、文化等问题能够从容应对,以中、英、日、德、俄等多种语言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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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诉业务

1、婚前协议

签订婚前协议可以减少离婚时的很多纷争,双方可以约定结婚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子女抚养费、父母赡养费、房屋按揭费等费用的承担问题。

签订婚前协议有很多注意事项,涉及的专业问题很多,思虑不周就可能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判无效,或者因为约定不明确而引起纠纷。因此,订立婚前协议可以寻求家理律师的帮助,以保证婚前协议合法有效,且符合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愿。

2、财产分割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签订婚内协议,有利于提高婚姻生活质量,提高婚姻安全感,减少离婚时的纠纷。

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并非每个人都能签订一份合法有效且符合双方真实意愿的婚内协议,因此,订立婚内协议可以寻求家理律师的帮助。

3、离婚协议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不仅在程序上简单快捷、成本较低,而且双方的关系也不会闹得太僵。但是,订立离婚协议看起来容易,实际上涉及的问题很多。有些人只是在网上找个模版填写后签字,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具体内容不会作实质性审核。所以,离婚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过程中发生矛盾的情况屡见不鲜,本来不想诉讼离婚,最终仍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因此,订立离婚协议一定要考虑周全,一些细节问题不能忽视,最好请律师帮忙,千万不要为了省小钱而亏大钱。

4、离婚谈判

很多当事人想通过离婚谈判,达到协议离婚,这样既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也可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离婚谈判能够解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避免矛盾激化,减轻对子女的身心伤害。

家理律师采取“律师+心理咨询师”的“双师”服务模式,利用法律、谈判、心理等多学科专业知识,全面分析婚姻纠纷成因、性质,帮助客户找到核心诉求点,从法律及中立人的角度进行评断和解答,帮助客户确立谈判目标,制定专属的谈判方案。

5、婚姻私人法律顾问

家理律师可以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客户量身定制贴身的婚姻问题法律服务并确保私密性,随时为客户解答与婚姻有关的法律问题,帮助客户起草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离婚协议,参与离婚谈判,代理离婚诉讼,等等。


继承 · 析产

(一)继承业务

1、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纠纷,是指争夺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引发的纠纷。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当事人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问题发生争议,都可能引发遗产继承纠纷,有些纠纷甚至同时涉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问题。

家理律师拥有丰富的继承案件办理经验,能够综合分析案件的法理、情理和证据等情况,运用谈判、调解、诉讼等方式,消除各方不合情理法的执念,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公平的财产权益,同时尽量促成家庭成员的相互理解和体谅。

2、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份额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如果对继承权、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问题存有异议,可以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3、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与继承份额均由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遗嘱来确定。遗嘱继承一般优先于法定继承。

在持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如果对继承权、继承顺序、继承份额等问题存有异议,可以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

4、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一般来说,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如果发生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可以提起诉讼或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5、转继承与代位继承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如果在遗产继承中存在转继承或代位继承的纠纷,可以提起转继承或代位继承纠纷诉讼。

家理律师拥有丰富的继承纠纷案件代理经验,能够理清错综复杂的人物、法律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遗嘱规划

随着继承、离婚案件的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订立遗嘱的重要性,但制定一份符合自己真实意愿的高质量遗嘱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往往涉及法律、财经等多种领域的问题。

家理律师可以根据客户的遗产价值、家庭状况和心理需求,综合运用协议、保险、信托、意定监护等法律工具,指导、帮助客户制定真实有效的精细化、高质量遗嘱,并随着家庭、财产的变化对遗嘱进行变更,从而平衡各方的利益,实现客户的真实意愿。

7、遗嘱公证

民法典从更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角度出发,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将遗嘱进行公证,能够让遗嘱的法律效力进一步增强。因此,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遗嘱进行公证,可以降低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家理律师可以从办理遗嘱的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对客户进行指导,必要时可以陪同客户去办理公证,从而帮助客户顺利地实现遗嘱公证。

8、遗嘱有效性认定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对继承有争议,可以提起遗嘱继承纠纷诉讼。在遗嘱继承纠纷中,法院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确认,因此,遗嘱有效是当事人赢得诉讼的前提和基础。

家理律师对遗嘱效力问题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对各种形式遗嘱的有效性进行判断,从而帮助客户做好诉讼前的证据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

9、涉外继承

涉外继承是指有涉外因素的继承,涉外因素一般指继承主体涉外、继承客体涉外、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涉外等因素。涉外继承往往涉及身份、财产、证据、管辖、国际私法、继承法律适用等问题,要比普通的继承案件复杂得多。

家理律师具有丰富的涉外案件代理经验,能够从容应对纠纷中存在的法律、语言、文化等问题,帮助当事人减少国内外来回奔波,高质、高效地解决涉外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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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析产业务

1、析产继承

析产继承是指财产应当先进行分割,然后再进行继承。当被继承人为财产共有人之一时,应当先将其份额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再作为遗产加以继承。

家理律师有着丰富的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的实践经验,可以帮助当事人在复杂的析产继承案件中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争取到应得的合法利益。

2、分家协议

分家协议,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就分家事宜达成的协议,一般约定的是家庭内部的财产处分事项。分家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家理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家庭、财产状况,指导、帮助当事人拟定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分家协议,从而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进而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弥补感情裂痕,促进家庭关系和谐。

3、拆迁分家析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拆迁而引发的家庭纠纷逐渐增多,往往涉及父母、子女、儿媳、女婿等家庭人员,有时还会与离婚、继承等法律关系交错在一起,使案件变得很复杂。

家理律师可以指导、帮助各方当事人就房屋拆迁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进行协商,并签订合法有效的协议。协商不成时,家理律师可以帮助己方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共有物分割

共有物分割,是指将共有物从共有状态通过分割的方式转化为各共有人单独所有。对共有物进行分割时,有协议的应当依照协议进行;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成时,应当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家理律师可以根据共有物的性质、状况,帮助各方当事人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就共有物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从而实现共有物的公平分割。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家理律师可以帮助己方当事人在共有物分割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业务介绍

1、同居纠纷

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我国民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男女双方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被认定为成立事实婚姻,也不能认定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尽管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如果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构成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可以请求依法分割。同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2、夫妻扶养纠纷

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为无独立生活能力、患病的一方提供物质资助或照顾,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提起扶养纠纷诉讼。

3、赡养纠纷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如果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支付赡养费,被赡养人可以提起赡养纠纷诉讼。

4、意定监护协议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对自己的人身、财产等权利进行保护管理。意定监护制度推动了养老制度的多元化,让老年人在养老问题上拥有更多的选择。

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尽可能全面细致地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比如清楚记录个人信息、重大疾病、监护范围和监护报酬等,如出现违约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或相关部门,可依据协议主张权利。在实践中,由于被监护人的情况有所不同,意定监护的目的和设置细节也不同,建议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前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确定适合自己的方案。

5、粤港澳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深圳家理专注于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领域,利用北京家理的强大资源和品牌影响力,依靠深圳独特的地理优势与政策优势,依托家理丰富全面的数据分析,聚合家理律师团队的智慧与力量,为粤港澳大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帮助两地居民解决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等法律问题。

6、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自己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也可以在诉讼中提出申请,且均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家理律师拥有丰富的申请经验,能够帮助当事人提高申请的效率和成功率,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7、庭前辅导

庭审是诉讼中重要的一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表现,很可能影响到法官对案件事实的判断,从而影响到最终的审判结果。然而,很多当事人是首次参加庭审,不了解庭审程序及法官发问逻辑。

家理运用模拟法庭全面剖析案件,对庭审全过程进行沉浸式展示。在模拟法庭中,主办律师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案情、诉求、证据等进行一对一的分析指导,为当事人讲解法庭秩序、庭审流程,根据法官的审判风格模拟法官提问,对庭审突发事件进行预演,评估案件中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从容面对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