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最怕什么?不是感情没了,是钱不见了。
张先生与王女士是大学同学,结婚十余年,育有两个儿子。当婚姻走到尽头,张先生发现:王女士不仅婚内出轨,还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频繁向自己父母转账,名目是“劳务费”。更让他不安的是,王女士主张家中一套核心房产是自己变卖婚前房产后全款购置,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这个主张成立,夫妻共同财产将大幅缩水。
那些转出去的钱,还能不能算清楚?那套房子,到底是她一个人的,还是两个人的?
张先生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刘庆、律师助理任袁袁时,心里没底。他不知道自己的诉求能不能实现,但他决定,把这件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办。
张先生与王女士是大学同学,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均已年满八周岁。婚姻后期,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王女士搬离住所分居,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后,再次提起诉讼。
张先生在应诉中发现,王女士在婚内存在出轨行为,且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开始频繁向自己父母转账,名目多为“劳务费”。更关键的是,王女士主张其中一套核心房产系其变卖婚前房屋后全款购置,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张先生委托家理律师应诉,核心诉求很明确:把账算清楚,拿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面对“婚前财产转化”“劳务费转账”“婚内出轨”三重交织的复杂局面,家理律师没有停留在情绪对抗上,而是把重心放在一件事上:逐笔厘清资金链条,用证据还原财产真相。
难点1:女方主张核心房产系婚前财产转化,试图将其排除在分割范围之外
王女士提出,其中一套房屋是她变卖婚前房屋后全款购置,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这一主张成立,该房产将完全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张先生的财产权益将大幅缩水。
家理律师完整调取了历次房屋买卖合同、本票、转账记录及还贷凭证,逐笔还原交易链条。律师发现两处关键事实:
第一,当年购买婚前房屋时,支付给案外人的购房款系通过本票方式由张先生存入王女士账户,并非王女士单方出资;
第二,后续还贷也是通过王女士银行账户归还,王女士无法证明还贷资金来源于其个人婚前财产。
律师向法庭说明:该房屋购房时双方父母均有出资,婚后共同还贷事实清楚,不能简单认定为婚前财产转化,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难点2:女方婚内多次向父母大额转账,试图以“劳务费”名义将共同财产转出
王女士在婚内多次向其父母转账,部分金额较大。这些转账集中在2024年8月前后,备注多为“劳务费”,时间跨度短、金额集中,与正常的家庭开支节奏明显不符。
律师逐笔核对银行流水,对每笔转账的时间、金额、备注、背景逐一拆解。针对其中几笔间隔多年后突然集中支付所谓“劳务费”的转账,律师提出抗辩:事隔多年才集中支付劳务费,且金额较大、时间集中,不符合常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本案中处理。
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认定:原告在短时间内多笔大额转账给其父母,客户摘要内容均为相关劳务费费用,原告对于事隔多年在短时间内集中支付劳务费费用,无法作出合理解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难点3:女方存在婚内过错,应在财产分割中体现
张先生在应诉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王女士存在婚内过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律师将过错证据与财产转移证据一并提交法庭,主张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无过错方张先生予以倾斜。法院在判决中采纳了律师意见,综合考量王女士的过错行为、财产转移事实,在房产、存款、股票、养老金等财产分割上作出了向张先生倾斜的认定。
1. 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双方互相支付抚养费至子女成年,并明确了探望方式;
2. 两套房产分别判归双方所有,互相支付对应房屋折价款。其中,王女士主张系个人财产的核心房产被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判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向张先生支付折价款180万元;
3. 对王女士婚内向其父母的不合理大额转账,法院认定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结合全部财产互相折抵结算,王女士另需支付张先生超50万元及近四万美元;
4. 股票、养老金、银行账户存款综合核算后,王女士还需向张先生支付相应折价款。
5. 整体财产分割结果向张先生倾斜,当事人对财产处理结果十分满意。
本案有三个焦点:房产性质、婚内转账、过错分割。家理律师没有陷入情绪对抗,而是围绕证据逐笔梳理。
房产上,王女士主张婚前财产转化。律师调取历次合同、本票、转账及还贷凭证,发现购房款由张先生存入王女士账户,还贷资金来源也无法证明为婚前个人财产,法院认定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支付折价款180万元。
转账上,王女士密集向父母转“劳务费”,律师指出事隔多年集中支付不合常理,法院将相关款项纳入共同财产分割。
过错上,出轨证据与转移证据一并提交,法院在房产、存款、股票、养老金等分割上向张先生倾斜。
婚内财产争议,不取决于主张是否有力,而取决于资金链条是否完整。
案外说法
婚姻里的账,从来不只是钱的事。两个人决定共度一生,意味着从那天起,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财产上的不分彼此,恰恰是感情上彼此信任的外化。可有些人在婚姻里,一边说着白头偕老,一边悄悄给自己留后路。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转头就开始向父母转账,备注写得冠冕堂皇,每一笔都在为散场做准备。夫妻一场,最怕的不是日子过得平淡,而是同床共枕的人心里装着另一本账。钱可以算清,情分算不清。那些被转移的财产,或许能折算成数字,但被辜负的信任,永远无法用数字衡量。好的家风,是以诚相待、光明磊落,夫妻之间凡事有商量、有交代,不藏着掖着,不暗度陈仓。算计来算计去,赢了利益,输掉的却是一个家最根本的东西。
相关律师
家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刘庆
执业证号13101201011476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