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和张先生育有一女,张先生在婚后拒绝工作,且长期家暴王女士,王女士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并委托家理代理案件。
家理指派赵佑霖律师和刘梓煜实习律师主办该案件。考虑到双方分居仅满9个月,且王女士被家暴后从未报警留存证据;另外,婚后购买的房屋由张先生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张先生名下;王女士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局势对王女士极为不利。因此赵律师建议王女士优先考虑调解解决。但男方庭前不同意调解。
调解未果,法院正式安排开庭,开庭后,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在法官、律师共同努力之下,通过4个小时的艰难调解,最终,家理为王女士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王女士对家理律师的专业服务与职业态度表示高度认可,特赠锦旗,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