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与王女士结婚16年,婚后生育一女,现年13。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在夫妻创业失败后,家庭生活变得拮据,王女士存有出轨行为,且常对孙先生加以辱骂,严重伤害孙先生的自尊,也让这段婚姻滑向尽头。
2018年王女士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孙先生不同意,法院未判决离婚,但自此二人分居。2022年王女士再次起诉离婚,孙先生同意离婚,但希望法院能够认定王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有过错,能够给这段婚姻一个公平的说法,于是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家理律师事务所委派深圳家理许阿赛、肖淑娟、张力虹三位律师办理该案。家理律师在明确了孙先生的诉求请求后,有针对性的对王女士存有过错的证据、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等进行梳理,力求以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向法院展现女方婚姻过错的情况。
本案共经历3次庭审,面对我方提供的证据,王女士不但矢口否认,还在庭审过程中对孙先生进行谩骂,但是最终法院根据我方提交的证据认定王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有过错,判决离婚并应向孙先生支付过错损害赔偿金。
在一段婚姻关系走向终结的时候,作为受害一方当事人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还需要律师的同理心和疏导。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案件事实和证据,也要尽量给予当事人沟通倾诉的渠道,这不仅能让当事人的心中郁结得以舒缓,也有利于其更客观理性地看待案件、进行案件结果的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