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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当事人获得股票折价款,及婚内其他财产权益若干:范梅博律师、王嘉蓉(实习律师)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4.05.24 字号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范梅博律师、王嘉蓉(实习律师)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判决结案。北京家理的范律师、王嘉蓉(实习律师)在众多证据材料中发现对方并未申报的公司股票信息,并实际到对方单位调查取证,最终,帮助我方当事人兰女士争取到了股票折价款,也分得了其他财产权益若干。

本案中,张先生与兰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于2020年确定恋爱关系,并于次年在北京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原、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但是随着共同生活的深入,双方的矛盾也日渐加深,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使得感情确已破裂,兰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请求提起离婚诉讼。起初,张先生并未就股票情况进行说明,但是北京家理的范律师、王嘉蓉(实习律师)却在协助兰女士梳理对方财产信息时,发现张先生已分得公司股票的财产线索。故而,北京家理的范律师、王嘉蓉(实习律师)积极向法院沟通并递交调证申请,通过到张先生所就职的公司实地调查取证,最终帮助兰女士争取到股票折价款,以及其他财产权益若干。

兰女士对一审判决结果的取得感到满意,亲自到访家理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家理的范律师、王嘉蓉(实习律师)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