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高冀弘律师、谢敏杰(实习律师)承办的离婚纠纷一案获悉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家理的高律师、谢敏杰(实习律师)主动请求法庭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方当事人获得婚生子抚养权和六十余万财产。
本案中,周先生与吴女士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因感情不和,吴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诉请离婚,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高冀弘律师、谢敏杰(实习律师)承办该案。接受委托后,北京家理的高律师、谢敏杰(实习律师)经与吴女士多次沟通,明确其诉讼请求;通过对双方婚内财产的细致梳理,为吴女士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可以争取的财产份额。而后,在庭审过程中,北京家理的高律师、谢敏杰(实习律师)主动请求法庭组织调解,经过多轮沟通,最终双方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吴女士获得婚生子抚养权,房屋所有权归周先生,周先生分三期向吴女士支付共计六十余万元。
吴女士的权益得到保障,其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为表示感谢,吴女士特向北京家理的高冀弘律师、谢敏杰(实习律师)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