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但又有孩子需要抚养时,和平离婚往往会成为他们的首要选择。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汪胜兰律师、刘子钰律师助理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获悉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案件审理中,家理两位律师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耐心劝解、悉心开导,最终两位律师向法官提交证据并主动请求法庭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帮助我方当事人顺利解除婚姻关系。
本案中,杨先生和孙女士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由于两人婚前感情基础较为薄弱,故自从孩子诞生以来,二人便经常为生活琐事而争吵。日积月累下,杨先生决心摆脱这段痛苦的婚姻关系,遂杨先生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诉请离婚,家理汪胜兰律师、刘子钰律师助理一同承办此案。在与杨先生多次沟通后,家理律师发现,即使当事人双方感情已走到了尽头,但出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爱护,杨先生还是愿意将这段关系体面收场。因此,在庭审中,基于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家理两位律师积极寻求调解机会,经过反复的耐心沟通,最终该案得以调解结案,有效解决了双方离婚纠纷;同时,双方也制定了合理的探望方式,家理律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杨先生探望权益以及个人财产权益。
对于家理律师的专业服务和细心沟通,杨先生表示十分满意。因此,杨先生特向家理汪胜兰律师、刘子钰律师助理赠送锦旗,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