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石静雯律师、孙福聪律师助理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获悉湖北省某市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两位当事人年事已高,所以家理律师主要采取了沟通、调解的方式,帮助我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目的。
本案中,64岁的北京本地人范女士和53岁的外地人吴先生,经人介绍后于2022年登记结婚。本以为是一段美好姻缘的开始,殊不知这段婚姻的背后只是利益的交换。原来范女士与吴先生毫无感情基础,双方婚后也并未生活在一起。这是因为范女士名下有一套北京公租房,该房屋的租金逐年增高,使得范女士经济压力过大。遂在他人的劝说下,范女士想要通过结婚的方式,降低公租房房租,减少个人房租支出。在与吴先生结婚后,范女士多方寻求降低公租房房租的途径,均被告知,结婚并不能减免她当前公租房的部分租金。因此,在结婚两年后,范女士提起诉讼,请求离婚。面对范女士的离婚诉求,吴先生持反对意见。吴先生表示,尽管范女士没有达成利用结婚实现房租降租的目的,但是自己配合范女士结婚两年,付出了时间、精力成本,因此,如果范女士想要离婚,那么对方需要先配合自己完成湖北户口迁移至北京户口的迁移手续,双方才能离婚。对于范女士和吴先生的诉求,家理律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为两人讲明了二人诉求的合法性及可行性。最终,在家理律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案以调解结案。家理律师帮助范女士实现了离婚诉求。
范女士对于家理律师专业的能力以及贴心的服务非常满意,特向北京家理石静雯律师、孙福聪律师助理赠送锦旗,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