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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被评选为朝阳区律师协会优秀共产党员

来源:家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07.31 字号
案情简介
办案经过
案件结果
家理律说

宅基地拆迁补偿款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具体包含哪些款项目需要根据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以及当地的拆迁政策规定来确定。
在范先生诉徐女士等分家析产案件中,范先生请求法院确定其享有54平米的优惠购房面积,法院以拆迁协议未明确约定优惠购房面积的确定标准,具体操作应参照政策性规定,未予处理。
一般来说,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分为针对家庭的补偿、针对个人的补偿、针、针对宅基地的补偿和原有装修家具等的补偿款。针对家庭的补偿,即是针对被拆迁人家庭的补偿,与家庭成员数无关,补偿款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例如1-3、1-4、1-5、2-1、2-2等补偿款;针对个人的补偿,补偿总额即是按照家庭成员数乘以政策确定的每人应补偿的数额,如1-6、1-7、1-10、2-3、2-4、2-5等补偿款;针对宅基地的补偿,专用于安置宅基地使用权人;针对装修家具的补偿,应看该家庭成员是否对装修装饰、家具家电购置等有出资。
因此,在分家析产、离婚诉讼中,分割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应充分了解补偿款的性质,结合政策、拆迁补偿协议以及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出资情况等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