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李真律师承办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收到深圳市某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成功帮助当事人尚女士实现诉求。
本案当事人尚女士与吴先生于2014年相识于网络,认识不久后,2015年初两人仓促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两人婚前相识时间较短,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也并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导致吴先生家庭责任意识薄弱,对尚女士和孩子都缺乏关心和陪伴,尤其是在经济责任上付出甚少。长期积累下,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并最终破裂,2024年,吴先生从家中搬出,两人开始分居,孩子一直与尚女士及尚女士父母共同生活。尚女士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委托李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了解尚女士的诉求,积极收集各类证据,为庭审做充分准备。在诉讼过程中,通过分析财产相关证据,认为调解对我方可以达到利益最大化,且尚女士也认为调解对双方及小孩在情感上的伤害更小,于是律师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与对方当事人、调解员的每一次沟通都会积极反馈给尚女士,最终在各方的努力下达成调解方案:尚女士与吴先生自愿离婚;孩子由尚女士抚养,吴先生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吴先生向尚女士支付25万元离婚经济补偿款。
尚女士对这一结果十分满意,在收到判决后,为表示感谢,尚女士特意前往家理律所,为李真律师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