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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赠与孙子房产,家理律师助再婚妻子打掉赠与合同:韩卫丽律师、黄越红(实习律师)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3.09.07 字号

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韩卫丽律师、黄越红(实习律师)承办的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北京家理的韩律师、黄越红(实习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精湛的业务能力,促使法院认定赠与合同无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王女士与田先生系夫妻关系,二人均系再婚。田先生婚前购买涉案房屋,并交纳首付款5万元,2012年一次性补齐剩余房款28万元。2022年,田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期间,田先生未经王女士同意,将涉案房屋赠与孙子田小某,并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

王女士委托家理律师提起诉讼,主张田先生的赠与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庭审中,田先生认为涉案房屋由自己全额出资,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赠与他人,不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家理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田先生的观点予以反驳。

法院认为,田先生虽于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但大部分购房款项系婚后交纳,而该部分款项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田先生明知王女士不同意将涉案房屋赠与田小某,田小某之父田某明知涉案房屋来源,仍作为田小某的法定代理人与田先生签订赠与合同,构成恶意串通,损害了王女士的利益。

法院最终判决田先生与田小某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田先生与田小某应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将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田先生名下。王女士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特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