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理律师事务所刘盈律师、张靖达(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得以判决结案。面对五位继承人对42号房屋的争夺,北京家理的刘律师与张靖达(实习律师)沉着应对,综合运用情、法、理进行分析,最终帮助我方当事人取得涉案房屋50%的房产份额。
本案中,被继承人李先生与黄女士于1975年4月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生育一子李某一。李先生与前妻刘女士于1974年12月离婚,二人育有三女一子,分别为李大、李二、李三、李小。黄女士与前夫王先生生育二子,分别为王大、王小。黄女士于2016年10月去世,李先生于2023年1月去世,二人留有位于北京市某区42号房屋一套。生前,李先生与黄女士立有自书遗嘱一份,载明在二人去世之后,房屋由李某一与李大平分42号房屋。面对其他五位继承人对42号房屋的争夺,李某一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家理律所指派北京家理的刘律师、张靖达(实习律师)承办该案。最终推动认定自书遗嘱为有效,按照自书遗嘱载明,帮助李某一取得50%房产份额。除此之外,还推动将其他五位继承人给予协助过户,且不用给予其他五位继承人房屋折价补偿款等有利于我方当事人的事项写进判决。
该案件结果的取得,极大限度保障了李某一应享有的权利,为表示感谢,特赠送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