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父母对成年子女的大额出资时有发生,因双方具有特殊的亲属关系,转账时一般不会出具借条或者签订合同等较为正式的书面文件,一旦发生纠纷,出资应当被认定为借贷还是赠与在学界多有争议,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处理也大不相同。
在家理婚家律师的精研细判与代理下,二审法院明确兄嫂几人对于房屋区位补偿款和拆迁安置回购房屋不享有任何利益,以此驳回他们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在一起继承纠纷案件中,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将一套房屋留给自己与前妻所生之女,同时在该房屋上为再婚妻子设立居住权,导致两位继承人在处理居住权问题时发生分歧。家理律师以房屋的租金收益为参考基数,将居住权转化为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巧妙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现实问题。
本案中,三套安置房屋中的一套登记在他人名下,三位被安置人主张分割安置房屋。耿艾楠律师另辟蹊径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助三位委托人每人分得三套房屋的八分之一份额。
在一起继承纠纷案中,当事人因遗嘱形式存在瑕疵导致一审败诉,于是委托家理律师事务所提起上诉。耿律师摒弃了当事人一审的诉讼策略,决定以《遗产分割协议》而不是遗嘱来主张权利,从而推动二审改判。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的案件很少,本案涉及两份遗赠扶养协议,又历经两审诉讼程序,具有相当的典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