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一起析产继承纠纷案件中,北京家理的高冀弘律师分别从情理、法理等多角度进行辩证分析。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虽然并没有争取到对方对遗产的不分、少分的结果。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阻断了作为共同居住继承人的对方可能主张多分的途径,力促二审改判,使得我方当事人免去两百万余元的折价款。
近期,在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中,北京家理的王红月律师通过调取被继承人的就诊记录证明、社保报销记录等,最终推翻对方持有的遗嘱。使得我方当事人获得被继承人六分之一的房产份额,真正做到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近日,上海家理的包艳律师积极探索、开阔思路,通过不动产交易中心的免费公证,成功为当事人苏小姐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以完成其对于父母遗产的继承。
本案中,被继承人石先生去世,生前订立遗嘱,遗嘱中载明慕容女士继承其生前所有遗产,但是慕容女士并非石先生的法定继承人,也并非通过遗产管理人程序指定其为遗嘱执行人。慕容女士因履行遗嘱权利时受到阻碍,故而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赵佑霖律师、刘雨薇(实习律师)承办该案。目前该案已经被香港高等法院成功受理。
最终,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法院支持日籍男士是藤小姐的生物学父亲。
在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中,姜女士被四位堂兄弟姐妹告上法庭。北京家理的张萍律师、李天欣(实习律师)否认姜某一与继母黄某之间形成扶养关系,促使法院认定姜某一之子女(即四原告)无权通过转继承的方式继承黄某遗产;姜女士与祖父姜某之间的行为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房屋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维护了姜女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