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个观点,驳回李先生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使得张女士在分得50%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还另多得存款及理财款等折价补偿款高达200万元,极大的保障了张女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
在一起长达两年、历经两个审级的离婚案件中,家理律师事务所曹子燕、吴莹洁、朱嘉鑫三位律师,凭借周到的法律服务和突出的办案能力,不仅帮助当事人在一审中达成离婚并分得较大比例财产的诉求,而且促使二审法院驳回了对方的上诉请求,为此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
二审法院采纳了北京家理徐律师的全部意见,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结果的作出,保障了当事人关某的合法权益,保住了其对关小某的抚养权。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李先生与吴女士分手后,打算追回恋爱期间转给吴女士的数笔款项,并委托家理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家理指派王斌律师、黄越红(实习律师)办理该案。北京家理的王律师、黄越红(实习律师)针对李先生仅有转账凭证的现实情况,分析选择不同案由的利弊,帮助李先生确定合适案由并提起诉讼,成功追回30万元。
2021年修正,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在第二编审判程序中,以章节的形式规定了特别程序。具体规定在第十五章总共二十个条文,其中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便是六大特别程序之一。
家理婚家律师作为被告李女士的诉讼代理人,通过细致严谨的梳理同居期间双方的财产往来明细,再加上有情有理有据有节的说理,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想要依法分割同居期间所创造的财产的诉讼请求,极大限度保障了李女士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