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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二十大 开启新征程 北京家理(深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成立,开创党建促所建新格局

来源:家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10.27 字号
案情简介
办案经过
案件结果
家理律说

《儿童权利公约》第九条规定,法庭、福利机构或行政当局在处理儿童问题时,应将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事项。我国于1990年签署加入该公约,经过国内批准程序后,该公约于1992年正式在我国生效。
基于此,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提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2007 年6月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亦确立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未成年人利益优先”两大基本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在确定抚养权人、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方面应遵循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对涉及子女抚养权案件做出合理判决。在本案中,唐女士与邱先生物质条件相当,且均有意愿和能力独自抚养双胞胎,但是基于双胞胎这种特殊的兄弟姐妹关系,法院一般倾向于将双胞胎同时判归一方抚养。为此,我方律师积极举证邱先生无法满足双胞胎成长过程中的精神需求,例如提交邱先生新添一女、邱先生现任妻子疏于照顾邱小妹、邱先生母亲因病难以辅助抚养等证据,法院在综合权衡双胞胎的实际生活状况,从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判决邱小妹归母亲唐女士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