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忠诚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在法律视野中,该类协议的可适用性尚不十分明晰,忠诚协议兼具的人身和财产属性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即为维持家庭稳定而互相交付有对价的信任。在适用路径上,忠诚协议的意思自治范围相对有限,其“合同”属性会受到“身份”属性的制约。探究忠诚协议的适用路径有利于回应多元化的生活方式,也符合现代夫妻平等关系的发展理念。
对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在双方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确定抚养费金额之后,存在诸多一方起诉增加或者降低抚养费的情形,不同的案件存在不同的结果,笔者通过近期办理相关案件的思考,再结合其他类似案件的判决情况,就变更抚养费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与总结。
人格权作为人身基本权利与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而人格权禁令则是保护公民人格权的防御性人格权请求权的体现。《民法典》首次规定了人格权禁令制度,相关制度指向在紧迫状态下针对行为人侵害行为的制止。相较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一般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人格权禁令对于权利人的权利救济速度更快,相应的程序也更为便捷,可以实现在紧迫状态下对于权利人的权益维护或是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离婚诉讼中大部分会涉及财产分割尤其是存款类财产的分割。存款类财产是最为普遍的夫妻共同财产类型。我们与当事人的沟通中当事人对存款类财产询问最多的就是如何转移存款或如何预防对方转移财产。但我们都知道的是转移存款则会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涉及相应的不利后果。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我们需要了解存款转移的方式,才能更好地应对案件不同情况以维护当事人利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通过对企业员工进行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激励,将员工利益与公司业绩等挂钩,达到公司与员工形成利益共同体的目标。本文讨论的股票期权,专指上市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股票期权 (以下称股票期权 ),暂不讨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期权。当一方起诉离婚时,拥有的股票期权是否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影响分割期权的因素以及如何明确夫妻共同的期权等问题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利益。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