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存在前后缔结两段婚姻,在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去世后,那么后段婚姻是否适用效力补正?
2025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施行。这部司法解释在房产分割领域掀起了一场深刻的司法革命,其核心在于引入了“对家庭的贡献大小”这一动态衡量标准,彻底打破了以往单纯依据“登记主义”或“出资比例”进行财产分割的僵化模式。本文将以《解释(二)》第五条、第八条关于房产分割的“贡献值”条款为基点,深入剖析这一规则变革背后的法理逻辑、司法实践及社会意义。
在广东地区离婚纠纷案件中,一方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方式争夺抚养权的现象频发。司法实践已形成明确裁判共识:抢夺、藏匿子女行为严重违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属于法定负面评价事由,法院不仅不认可 “实际控制” 的优势地位,更将其作为优先判归另一方抚养的核心依据。本文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二)》)为规范基础,结合广东省 23 宗生效裁判,系统梳理行为定性、裁判规则、不利后果与实务应对,为婚姻家事律师办理同类案件提供裁判参考。
每一对离婚的父母,都希望用财产为孩子铺就一条更安稳的路。然而,现实却常事与愿违——当昔日的承诺化作一纸空文,本应守护孩子的财产,竟成了亲情与利益博弈的焦点,甚至迫使子女与父母在法庭相见。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子女”的约定,为何如此难以落地?其背后,是法律规则与实践困境的复杂交织。
在婚姻家庭关系日益复杂的当代社会,夫妻间以房产为标的的赠与行为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财产安排方式。然而,当婚姻关系破裂或出现其他变故时,此类赠与行为的效力及可撤销性便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焦点与难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2条确立了夫妻间房产赠与区别于一般赠与合同的特殊规则,但其与《民法典》合同编中关于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的规定如何协调适用,理论界与实务界仍存有诸多争议。本文旨在系统梳理夫妻间房产赠与的法律性质,深入剖析其法定撤销权的构成要件、行使边界及与任意撤销权的竞合关系,并结合典型案例,探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完善相关法律适用的路径,以期为平衡婚姻家庭伦理与财产交易安全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