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因男方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北京家理的宋钊律师、张靖达律师成功帮助我方当事人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进而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证据佐证男方存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帮助我方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且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只经历一次庭审便解除婚姻关系。
近期,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北京家理的张诗雅律师、杨霓(实习律师)创新诉讼思路,拓展法律适用,促使法院在最终判决时,将对方当事人韩先生向我方当事人何女士书面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这一决定在判决中予以载明。
在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男方为了财产不被分割,和其父母约定提起确认合同有效之诉,女方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北京家理的刘雪杉律师、王嘉蓉(实习律师)作为女方的诉讼代理人,从借名买房协议签订原因、购房资金来源、所购房屋实际居住等多方论证,最终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均否认了借名买房事实,使得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
上海家理的马律师、黄律师结合案件和现有证据给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分析,并指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准备证据,再辅以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实地走访等,最终为法院认定卢先生有婚内出轨的过错行为,宋女士分得70%的夫妻共同财产,并争取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宋女士的诉求全部得以实现。
北京家理的霍律师、杨德钊(实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与汤女士进行多次沟通,在潘先生提供的众多页数的病历中找寻线索,通过充分的法律检索,制定切实可行的诉讼方案,最终促使一审法院将潘先生与汤女士的婚姻关系予以撤销,同时为汤女士争取到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极大地保障了汤女士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赵先生找到家理律师事务所,称与配偶钱女士的“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家理指派北京家理的曹子燕律师、朱嘉鑫律师承办该案。北京家理的曹律师、朱律师,探寻到赵先生与钱女士离婚的背后真意系为规避购房政策、降低购房成本,遂以签署的四份《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条款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财产分割条款应属无效为由,依据管辖规定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诉讼。